买、卖双方各收1.5%!福州调整二手房中介费标准 天天视讯
5月30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其中提出,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该指导意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
业内人士认为,福州此次是对5月8日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两部门规范意见的落实,明确提出了“双边付费、每一边都要限价”的原则,未来买卖双方均支付经纪费的情形和案例将会大量出现。在存量时代、房屋大量供应、交易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买方时代到来,中介费率下调是必然趋势。
(资料图)
福州调整二手房中介费标准
5月30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
其中提出,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
同时提出,开展客户信息泄露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行业企业服务品质。建立健全一房一码信息数据发布及管理机制,推进房源信息真实性和透明化建设。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由协会开展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纠工作。
该指导意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
对此,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这是对5月8日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中提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的落实。其中明确提出了“双边付费、每一边都要限价”的原则。
李宇嘉同时指出,此次只是中介行业协会提出的建议,而不是住建部门提出,反映的只是中介行业从自律的角度来落实,并不具有强制性,更多的是倡导,折射出管理部门希望通过行业协会的角度促成行业内降本增效,促进良性循环,既能提高买卖双方的福利,还能促成交易,把行业做大。
“不管是提倡双边付费,还是每一边都限制费率,都应该主要依靠市场竞争,倡导的效果不能高估。”李宇嘉说。在当前交易量下降,交易周期拉长的背景下,中介人均交易单数明显下降,竞争非常激烈,促成交易的诉求很强,也愿意降低费率。另外,挂牌量居高不下,不断创新高的情况下,买方情绪非常弱,卖方想尽快卖掉以回笼资金的意愿也很强,也愿意支付一定的中介费。同时,房屋供应量大增,区域分化明显的情况下,买方有大把机会可挑可选,怎么买到性价比最高的房子,需要中介的精细化服务。由此,未来买卖双方均支付经纪费的情形和案例将会大量出现。
中介费率下调是必然趋势
近年来,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5月8日,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从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监管要求。
其中,对于中介费问题,《意见》提出,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同时,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门店、网站、客户端等场所或渠道,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房地产经纪机构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另外,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李宇嘉认为,房地产行业进入存量时代,要盘活存量,带动增量,促进市场良性循环,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居民买房等大宗交易存在专业性和风险性,规范经纪行业,稳定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今年二手房市场总体趋于活跃和步入复苏阶段,中介行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会,在此过程中,对于中介行业的规范,有助于巩固今年以来的宽松政策成果,同时减少行业的运作风险,最终将促进中介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李宇嘉进一步指出,在存量房屋大量供应、交易难度加大的情况下,买方时代到来,中介费率下调是大概率事件,也是必然趋势。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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